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賣書刊難以為繼報刊亭被層層轉讓

發(fā)布時間:2014-11-08 閱讀次數:

隨著互聯網的日漸普及,博客、微博、微信、各種自媒體的興起,人們獲得相關資訊比以往更快捷,方便。因此,從某種角度來說,報刊雜志的銷售下降也是大勢所趨。一個比較直觀的現象是,正規(guī)的報刊亭賣書刊雜志越來越難以為繼了,不得已變成多種經營,也有很多的報刊亭被層層轉讓。

報刊亭經營報刊雜志是被許可的,而零售其它商品則往往被認為灰色,將要面臨城市管理上的風險。如何讓報刊亭繼續(xù)經營下去,一要相關政策的引導扶持,二是要改變管理辦法,對直接經營者讓利。

以下關于報刊亭最近出現的一則網絡報道:

大部分報刊亭被轉讓出租 設置經營已變了初衷

2000年,為加快公共文化基礎設施建設,滿足人民群眾文化需求,全國各地開始大量設置郵政報刊亭。2011年6月,長沙縣郵政書報刊零售公司在城區(qū)主次干道人行道設置了76個報刊亭(其中4個屬芙蓉區(qū)范圍)。同時,黃興、暮云、榔梨、黃花等鎮(zhèn)街也設置了部分報刊亭,主要來源為城區(qū)舊亭更換后,郵政部門轉移到鎮(zhèn)街設置。

縣報刊亭設置審批及日常管理均由縣郵政書報刊零售公司負責,經營者需與其簽訂管理協議并統(tǒng)一辦理書報刊經營許可證,縣城管執(zhí)法局免費辦理臨時占道許可證(有效期一年),經營戶根據報刊亭位置及規(guī)格向郵政部門繳納2至2.5萬元保證金,并每月繳納500元至700元管理費,由郵政報刊零售長沙分公司提供書報刊配送服務。

“報刊亭的出現,可以說是特定歷史環(huán)境下的'畸形產物'。”縣城管執(zhí)法局相關負責人介紹,起初設置報刊亭是為了解決部分下崗工人和困難群眾的就業(yè)問題,隨著生活水平不斷提高,后來很多人承包報刊亭卻是抱著致富的想法了。

該負責人表示,現在的報刊亭單純通過售賣書報已難以為繼,大部分報刊亭被層層轉讓、出租。為增加收入,一些經營戶出售早餐、零副食品、玩具雜貨甚至出售涉黃涉非出版物;同時,“門前三包”落實不到位,亂貼“牛皮癬”等城市管理問題屢禁不止;部分報刊亭還發(fā)展成違規(guī)處理車輛違章、傳播賭博信息的據點,報刊亭漸成城市管理亂源之一。

業(yè)主的方寸生活 從早熬到晚掙點辛苦錢

板倉路與涼塘路交會處的一家報刊亭內,業(yè)主彭女士顯得挺憂郁,平常生意就一般,近來天氣轉涼,顧客更是寥寥無幾。彭女士的報刊亭位置講不上好,但也不偏,現在每月能為她帶來約3000元的收入,但和之前的每月6000元左右的收入相比,有不小的落差。

8年前,因企業(yè)改制而下崗的彭女士花了4萬元承包了報刊亭,并與長沙縣郵政公司簽下經營協議。每天早晨7時,彭女士開門售報,晚上8時才關門回家。一整天,彭女士就守在報刊亭內,每天午飯不是從家里帶就是隨便買點。為避免上廁所影響生意,彭女士很少喝水,從早熬到晚,掙點辛苦錢。辛苦是有回報的,早幾年彭女士的生意還不錯,但近幾年,書報銷售卻遭遇“滑鐵盧”。

“以前熱銷的報紙像《體壇周報》每天最少賣20多份,現在5份都賣不完,以前銷得最好的書刊像《青年文摘》、《讀者》,現在3個月下來賣不出去的能積一箱。”彭女士說,書報是8折進的,賣不掉只能退回,現在賣得較好的是學生喜歡看的漫畫雜志,“光靠賣書報會虧,不得已才經營飲料、香煙等商品。”

眼見報刊亭生意沒起色,彭女士貼出了轉讓告示,“年紀大了有點做不動,如果能轉出去最好,不行還是自己先做著。”